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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供销担保字[2016]1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实行

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

为切实解决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需要,根据省社工作部署,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多次沟通磋商,积极促成省农行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省农行将于2016131日前向全省各级分支行进行下发,现将该管理办法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贷款是指农行向为农服务中心发放的,用于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与设备购置),以为农服务中心的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业务。

二、为农服务中心是指以县(市、区)供销社为投资运营主体,以供销社有控制力的农资公司、农业服务公司、基层供销社为依托,联合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入股参与建设运营,并完成相关注册登记的公司制经济组织(独立法人),是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规模化、系列化服务的综合型平台。

三、贷款额度。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为农服务中心投资总额的50%,对单个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贷款总期限为3-5年。

五、业务范围。主要支持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并且有财政补贴的为农服务中心的融资需求。该管理办法试行期间,业务范围限于全省供销社系统18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区)和21个重点联系县。

六、有贷款需求的单位,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人:安喜娟

电话:0531-82955351

 

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

 

 

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112日印发